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5年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年04月23日 09:1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就申报2025年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一般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阐释和大众化普及,着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重点开展以下研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2.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研究

3.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理论与路径研究

4.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5.新时代基层社科理论宣传普及研究

6.区域国别学、冷门绝学、交叉学科研究

(可据此自定研究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省直部门(单位)、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作为申报推荐单位,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2.各推荐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不设限额。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由1人担任,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课题负责人在牵头申报课题的同时,亦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另申报1个课题。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再接受本轮课题申报。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无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申报组织

申请人和推荐单位分别登陆“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系统”相应板块,根据操作提示完成申报。课题管理系统开放时间: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间,2025年5月6日08:00—5月20日18:00;各推荐单位受理申报、提交推荐意见时间,2025年5月6日08:00—5月21日18:00(各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一定不要忘记点击“集中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有关说明

1.申报结束后,省社科联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课题纳入“在研项目库”,在山东社科网发布通知,不再设立项环节,已明确进入在研项目库的课题项目即可开展研究,在研期为一年。

2.自“在研项目库”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各课题负责人可依照《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要求,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在研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3.在研期结束后,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结项报告进行结项鉴定。根据质量遴选出100项予以结项和资助。

4.课题成果发表、著作出版和向省领导呈报时,可不注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和编号。

5.在研过程中,课题组形成的对服务中心工作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阶段性成果或建议,可随时提交省社科联学术部,学术部将根据成果质量编报《山东社科成果专报》。凡被副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同志肯定性签批的成果,按照《山东社科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给予支持。

请于5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书和报告报送至启智楼1091办公室。电子版(单位名称+课题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zbsz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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