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2014年07月03日 14:11  点击:[]

文件

鲁教规字[2014]4号

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的通知

各市规划办,各高校社科处(科研处):

经研究,自2014年6月起,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再组织集中结题。已经完成研究任务,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的课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

一、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结题

课题组可将相关结题材料报市或高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自行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形成结题意见。专家组审阅后,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寄省规划办,由省规划办负责核发结题证书。省规划办办理结题事项的时间为每年9月1 -10日,3月1至10日。

课题结题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专家组由5或7人组成,其中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不少于专家组人数的二分之一。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库将另行公布。

二、委托山东省教育学会组织结题

课题组可委托山东省教育学会组织结题,具体办法见山东省教育学会通知。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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