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专第二批校级科研团队申报通知
各单位:
我校首届科研团的周期至2014年6月已结束,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规划,通过加强团队建设,整合人才资源,打造科研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2014年10—11月评选我校第二批科研团队三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校的定位和发展需要,在评选方向上突出为学校专业和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地方文化服务的原则,鼓励校本研究。
二、鼓励跨部门、跨专业交叉组建科研团队,团队成员之间要有科学的互补性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在年龄、职称等方面形成梯队,研究方向与团队拟定的研究方向要保持一致。
三、所申报的科研创新团队必须以近三年(2011年7月31日—2014年7月31日)的研究成果为支撑,确立明确的、稳定的1—2个研究方向,特色鲜明,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
四、申请备案需交的材料
1、科研团队申请书一式十份。
2、近三年以来(2011年7月31日—2014年7月31日)团队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学术水平的与团队研究方向有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项目立项和结项、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
六、时间安排
10月27日—11月5日,材料申报;
11月10日—11月20日,评审;
11月20日—11月27日,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11月5日下午4:00之前将材料送科研处,申报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zbszkyc@163.com,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英
电话: 3821186
地点:办公楼三楼321室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淄博师专第四届学术带头人评选通知
各单位:
我校第三届学术带头人的任期至2014年6月已经结束,为了选拔培养一批学术道德高尚、学术水平较高、学术成果能在同类院校中具有相当影响的学术领军人物,推动我校专业和学科建设,促进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根据新修订的《淄博师专学术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第四届学术带头人10名(暂定,包括青年学术带头人,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皆有资格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能力,工作实绩显著;具有严格的科学态度和较高的科研能力,态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
(二)专业道德:有高尚的师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有全局意识,积极从事科研工作。
(三)为了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在选拔时可设一定数量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四)学术水平:最近三学年内须具有以下成果之二(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选拔条件为须具备以下成果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位发表1篇或以第二位发表2篇学术文章。
2.市校级课题主持人或省级以上课题前三位且如期结题。
3.著、编著或副编著、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物且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4.市级权威部门授予的二等奖第一位,一等奖前两位。
5.省级及其以上权威部门授予的三等奖第一位或二等奖前两位或一等奖前三位。
(五)近年内至少指导一名(两名)青年教师且科研上有较大进步。
(六)三年内教学上没有出现教学事故。
三、材料报送:
请本人根据以上要求审查是否具有申请“淄博师专第四届学术带头人”的条件,若具备条件者,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交到科研处。
(一)《淄博师专第四届学术带头人申报表》10份;
(二)《淄博师专第四届学术带头人申报材料明细表》3份,与《明细表》所填对应一致的支撑材料(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填报的成果最多10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纸制材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存,文件袋上注明申报者姓名、所交材料名称及份数。电子稿注明申报者姓名并发送至zbszkyc@163.com
联系人:王英,联系电话:3821186
地点:办公楼三楼321室
科研处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