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第二届淄博市优秀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的通知

2015年07月09日 16:3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创作出版,为广大市民提升人文素养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促进文化强市建设,淄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社会科学普及读物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淄博市内的作者,于2013年—2014年公开出版的社会科学普及作品,2013年前出版未参加过评选的也可申报。包括:国内公开出版或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国内公开出版或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国内公开出版或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二、评选范围

    1.宣传、解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和重大会议精神,淄博市重大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的通俗理论普及读物。

  2.传承、解读、弘扬淄博优秀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培育、倡导新时期淄博精神的普及读物 。

  3.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的贴近百姓实际生活通俗实用的普及读物。

  4.注重传播最新人文社科知识,提高人文素质的人文社科普及读物。

  一般的学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等方面的书籍和自然科学普及读物,不在评选之列。 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作品,不再申报参评;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作品暂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力求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易于广大公众阅读。内容健康向上,启人心智;具有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特色。

    四、奖励推介

    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评选出的优秀科普读物将通过市级媒体和社科系统的刊物、网站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市民和市外推介宣传,促进普及。择优推荐市获奖作品参加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评选。

    五、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因放假期间,7月20日集中一天收集材料。

    2、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淄博市优秀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申报表》一式2份,作品原件7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联系人:褚宏祥、王英 电话:3821087,3821186

 

附:淄博市优秀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申报表

科研处 

                                            201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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