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水平,全力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不断提升高层次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我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于2021年4月初评审立项学校校级课题,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一、申报导向性建议
校级课题是培育高层次成果的基础性研究,请各单位动员本单位教师充分利用寒假提前谋划,建议结合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项目设计论证:
1.充分挖掘本单位优势专业方向的热点问题,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相结合,聚焦产学研结合,最大限度地与各级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侧重应用型成果产出,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2.动员本单位高层次人才作为课题组成员积极参与,但不能担任主持人(鼓励高层次人才直接申报省级及以上课题)。依托其专业方向,在多个学科逐渐形成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并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若干团队,以老带新培养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创新人才,形成科研成果培育梯次,为承担更高层次的课题奠定基础。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所有项目实行公开申报,择优立项,重点立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教学、地域文化方面的课题以及其他专项课题,也可以自行确立与学校发展相关的研究课题。
三、申报要求
1.本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凡我校教师均可申报。
2.已立项的教改项目不可参与申报课题,基于已发表的硕士、博士论文开展的研究,请注明前后研究联系与区别,严禁重复性研究。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各级各类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能超过5人。(省艺术科学课题要求成员不超4人,其他省级课题大部分要求不超5人)。
4.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转化为论文和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年。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本年度校级课题正式通知时间拟于3月中下旬发布,敬请关注。
联系人: 褚宏祥 王英
联系电话: 3821186 3821089
科研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