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我厅联合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大数据局出台了《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教科字〔2026〕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当前,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深刻改变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2025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我省也制定了《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赋能科学研究等作出工作部署。
为落实有关政策文件,实施山东高校“‘人工智能+’科学技术”行动,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推进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该《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希望实现什么预期目标?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山东高校优势科研领域深度应用,实现重点场景全流程智能科研范式赋能。推动高校构建不少于10个科学智能大模型,建成不少于10个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形成10个以上标杆应用案例和标志性科研成果,基本实现科学智能新范式转变。
三、《若干措施》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若干措施》的总体思路是立足山东高校科学研究工作实际,将人工智能作为关键基础设施和核心驱动力,开辟科学研究新路径,推动科学智能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提升科研创新效率与能级。持续发挥人工智能强大赋能作用,构建人工智能赋能数据处理、模型构建、仿真预测、知识发现等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一体化发展的创新格局。
四、《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教育专网等资源,完善网络和算力等基础设施。围绕山东优势学科,建设一批学科领域科学数据库和算法模型库,提升支撑高校科学智能能力。
(二)构建“人工智能+X”融合体系。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协同高校、院所与企业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攻关。成立山东高校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联盟,支持高校、企业共建高能级平台。系统开展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积极培育复合型创新人才。探索建立适应智能时代的新型科学研究组织形式。
(三)加速“人工智能+X”应用落地。推动人工智能与自然科学研究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复杂系统控制等领域的研究实践。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变。强化人工智能仿真等重点领域智能化研究。构建人工智能赋能成果转化新生态。
(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强科学智能领域学术协同联动与多元交流合作。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化科研服务体系。制定《山东省高校科研活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行为规范公约》,强化科研智能规范化管理。
五、如何确保《若干措施》落地见效?
为确保《若干措施》落地见效,我们从协调机制、资源统筹、专家支持、组织激励等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协调机制,省级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科研管理、二级院系和信息技术等部门分工协作,探索新型科研管理和项目组织方式。二是强化资源统筹,建立跨部门定期会商、资源共享、任务共担的常态化工作模式,汇聚产学研用各方资源。三是建立高校科学智能咨询专家库,支持重大科研攻关方向遴选与技术路线论证。四是要求高校强化科学智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保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对科学智能工作成效显著的高校,在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奖励申报和科研绩效评价等工作中予以支持。
一图读懂|《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